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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民免费

接种新冠疫苗

各位居民朋友:

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于8月9日进行新冠疫苗的接种,先到先得,打完即止(厂家为北京科兴中维、北京生物、长春生物,其中人份专供第二针),现将相关信息通知如下:

接种时间:

1.第一针新冠疫苗受种者的接种时间为下午12:00-15:00

2.第二针新冠疫苗受种者需严格按照短信通知时间前往接种

接种对象:

1、通过村、社区或者企业预约后接到通知的第一针新冠疫苗受种者。

2、收到短信通知的第二针新冠疫苗受种者

3、非本院接种第一针的受种者(需现场排队取号,仅限50人份)

接种地点:

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预防接种

温馨提示:

1、即日起,本院新冠疫苗接种以第二针为主;

2、因疫情防控要求,为避免跑空,未接到短信通知的第二针新冠疫苗受种者请勿自行前往本中心接种。

3、如有超过40天未接到短信通知的第二针新冠疫苗受种者,请来电

-(周一至周五8:00-16:00)

-(周二至周六8:00-16:00)

-(周二至周六8:00-16:00)

4、遵循国家“新冠疫苗接种指南”,根据现阶段疫苗供应情况,在本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,可以序贯接种完成第二针新冠疫苗接种,即:相同种类、不同厂家疫苗混打。

接种注意事项

01疫苗接种前

受种者可携带本人第一剂次接种时发放的接种凭证和身份证,佩戴口罩、做好个人防护,按时前往本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,接种当日请穿着宽松衣服方便接种。

02疫苗接种时

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,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;

03疫苗接种后

要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,没有异常情况才可以离开。

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公众常见的问题指导建议

可以接种的情况

1.已知对尘螨、食物(鸡蛋、花生、海鲜、芒果)、花粉、酒精、青霉素、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,可以接种。

2.患有心脏病、冠心病,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,不是急性发作期,可以接种。

3.健康状况稳定,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,建议接种。

4.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,血压低于/mmHg,可以接种。

5.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,空腹血糖≤13.9mmol/L,无急性并发症(酮症酸中毒、高渗状态、乳酸酸中毒),可以接种。

6.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(优甲乐),甲功正常,可以接种。

7.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,且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

8.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,且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

9.慢性鼻炎、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,可以接种。

10.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,肝功正常,可以接种。

11.肺结核不是活动期,可以接种。

12.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,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

13.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

14.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,无明显咳喘,可以接种。

15.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,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。

16.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,生活工作如常,可以接种。

17.精神疾病患者,病情稳定,可以接种。

18.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(包括注射胰岛素),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。

19.免疫系统疾病(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类风湿关节炎、干燥综合征等等)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。一般情况下,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。

20.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,不再进行放化疗;肾病综合征;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;艾滋病患者、HIV感染者,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。

21.阴道炎,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,无发热,处于非治疗阶段,可以接种。

22.单纯腹泻,无发热,每日不超过三次,可以接种。

23.心脏病、支架、搭桥、安装起搏器,术后恢复正常,可以接种。

24.器官移植术后,恢复良好,体征平稳,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。

25.脑梗塞治愈者,或有后遗症(且病情稳定、血压控制平稳)者,可以接种。

26.阑尾炎术后、人工流产术后,身体恢复良好,没有其他不适的话,可以接种。

27.骨折、外伤,无感染发热,可以接种。

28.备孕期、哺乳期可以接种,哺乳期可继续哺乳。

29.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。

30.月经期可以接种。

31.侏儒症可以接种。

暂缓接种的情况

1.任何原因(感冒、伤口感染、局部炎症)引起的发热(腋下体温≥37.3℃),暂缓接种。

2.痛风发作、重感冒、心梗、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,暂缓接种。

3.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,正在进行化疗、放疗期间,暂缓接种。

4.头痛,头晕,恶心,呕吐,胸闷,胃部不适等,暂缓接种,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。

5.荨麻疹发作期,有皮肤瘙痒症状,暂缓接种。

6.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,暂缓接种。

不可以接种的情况

1.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症、脱髓鞘疾病等),不能接种。

2.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,不能接种。

3.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,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:磷酸氢二钠、氯化钠、磷酸二氢钠、氢氧化铝。

4.正在发热者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。

5.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。

6.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,不能接种。

其他情况

1.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,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。

2.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,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。

3.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。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。

4.任何情况下,当因动物致伤、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、破伤风疫苗、狂犬病免疫球蛋白、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,不考虑间隔,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。

5.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、破伤风疫苗、狂犬病免疫球蛋白、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,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,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。

6.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,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。

7.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(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),在充分告知基础上,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。

8.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。

9.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。

10.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,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,建议尽早补种。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,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。

11.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。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,不再加强。

12.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。

13.没有上臂人员,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,肌内注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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